山西省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路建設臨時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稅的批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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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耕地占用稅
文 號:晉地稅農發[1999]16號
頒發日期:1998-06-17
地 區:山西
行 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倉儲和郵政業
時效性:有效
各地、市、縣地方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國稅函[1999]14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路建設臨時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稅的批復》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什么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向上反映。
山西省地方稅務局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