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考試相關政策文 號:財綜字[1999]144號頒發日期:1998-10-15
地 區:全國行 業:行政事業時效性:有效
審計署:
你署關于申請設立和核準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考試收費項目和標準的函(審函〔1999〕89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為提高內部審計人員執業素質,加強企業內部監督,規范企業經營管理,同意你署在廣東等?。ㄊ校┙M織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考試試點時,收取報名考務費。
二、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考試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由國家計委、財政部另行規定。
三、收費單位應按規定到指定的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并按規定使用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
四、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考試報名考務費應實行單位財政歸口管理,專項用于制卷、考務管理、考試場租、上繳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管理費等費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五、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考試報名考務費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國發〔1996〕29號)的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費收入分別繳入中央和地方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支出由財政部門按批準的計劃從財政專戶中核撥。
六、收費單位應建立內部收費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范圍,并按規定及時向同級財政部門編報預算外資金收支計劃,自覺接受財政、物價部門的監督檢查。
七、本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