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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簡化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土地增值稅報表及做好稅收分析工作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土地增值稅
文      號:京地稅二[2000]111號
頒發日期:1999-04-08
地   區:北京
行   業:房地產業
時效性:有效

各區縣地方稅務局,西客站、開發區、涉外、燕山分局:

    為了加大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和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以下簡稱五稅)稅源監控力度,強化基礎工作管理,提高稅收統計分析水平,本著科學、簡化的原則,現就五稅報表和稅收分析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關于現階段V3.0系統“五稅”報表工作

    1、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報表由每月報送調整為每年的5月5日和11月5日前(法定節假日順延,下同)各報送一次。

    2、土地增值稅報表改為每年的7月5日和次年的1月5日前各報送一次。

    3、因投資方向調節稅從今年1月1日起已暫停征收,故其大系統報表暫停止上報。

    4、各區縣局應加強對系統優化、基礎工作的完善等問題的研究,不斷提高報表數字的準確性。

    二、五稅收入分析工作

    1、為了保證市局及時掌握稅收變動情況,進一步提高收入統計分析工作的時效性,《房產稅、土地稅、城房稅收入增減變化原因分析表》(附后)提前至4月底和10月底前報市局,其征收統計分析文字材料與大系統報表同時報送。同時,各區縣局應在征期內采取由市、區兩級房產、土地、城房三稅重點稅源戶填報《房產稅、土地稅、城市房地產稅入庫情況調查表》(附后)的形式調查房產、土地、城房三稅的重點稅源戶入庫變化情況和原因,其他納稅戶的變化情況可因地制宜地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獲取,以確保《房產稅、土地稅、城房稅收入增減變化原因分析表》填報數字的準確性。有條件的區縣局也可將調查表使用范圍擴展到全部納稅戶。

    2、土地增值稅征收情況及增減變化分析仍與大系統報表同時報送。

    3、鑒于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已暫停征收,故不再按原辦法報送其征收情況及分析,關于其清稅工作的統計分析工作按市局有關文件的要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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