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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規庫
類 別:金融監管制度文 號:匯國函[2000]13號頒發日期:1999-06-16 地 區:全國行 業:金融業時效性:有效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上海、武漢、南京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深圳、廈門分局:
2000年1月至6月外幣清算業務中“201金融機構存款”美元利率為2.8%,港幣利率為2.8%。請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