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國際稅收條約文 號:晉國稅所發[2000]124號頒發日期:1999-07-28
地 區:山西行 業:其他時效性:有效
各地、市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2000]99號)“關于我國政府和葡萄牙政府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生效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該協定文本省局已于1998年5月30日以晉國稅所發[1998]39號文印發各地市,請查閱。
附件:國家生產力總局關于我國政府和葡萄牙政府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生效的通知(2000年5月26日國稅發[2000]99號)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
二〇〇〇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