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車船稅文 號:黑地稅發[2000]96號頒發日期:1999-06-30
地 區:黑龍江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地、縣地方稅務局:
現將《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 例細則〉中車輛適用稅額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轉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F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認真做好《決定》的宣傳工作,利用各種輿論工具開展廣泛的宣傳,使納稅人知道為什么調整,調整的依據是什么,具體有哪些規定,如何辦理申報納稅等事項,以確?!稕Q定》的順利貫徹實施。
二、各地要嚴格按照省政府7號令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執行,不準擅自擴大征稅范圍和提高征收標準。
三、省政府《決定》規定“自2000年6月1日起施行”指的是對所有車輛車船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從今年6月1日起按新的稅額標準計算征收,6月1日之前仍按原規定執行。對在6月1目前已按原規定繳足本年度車船使用稅的納稅人,應從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按新規定計算補交稅款。具體補交時間可由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年底。
四、新的稅額標準施行后,各地要切實做好組織征收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對車船使用稅的征管工作,加大稽查力度,切實做到貫徹政策,應收盡收,使這次調整稅額標準工作真正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