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契稅文 號:晉地稅農發[2000]24號頒發日期:1999-11-30
地 區:山西行 業:其他時效性:有效
長治市地方稅務局:
你局長地稅農發[2000]第12號《關于中國石油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收購私企加油站征收契稅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同意你局意見。根據晉財稅字[2000]44號文件精神,中國石油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組建過程中,只免征其承受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應繳納的契稅,對中國石油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加油站,所承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應按規定征收契稅。
此復。
山西省地方稅務局
二OOO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