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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方稅務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有制單位職工首次購買住房免征契稅的通知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契稅
文      號:成地稅函[2001]11號
頒發日期:2000-03-07
地   區:四川
行   業:其他
時效性:有效

各區(市)縣地稅局:

    現將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地稅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有制單位職工首次購買住房免征契稅的通知》(川財稅[2000]40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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