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契稅文 號:川地稅函[2001]47號頒發日期:2000-03-28
地 區:四川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資陽市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于貫徹執行公有制單位職工首次購買住房免征契稅有關問題的請示》(資地稅發[2001]17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有制單位首次購買住房免征契稅的通知》(財稅[2001]130號),公有制單位職工購買住房免征契稅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購買的住房須經縣以上房改部門批準,享受國家房改政策;
二是新購住房須為首次購買。二者缺一不可,你市市級各單位職工多屬原來內江市各部門分流人員,已在內江市原單位享受了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稅收優惠政策。因此,在資陽新區按成本價購房,不屬首次購買住房范圍,應按規定繳納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