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考試相關政策文 號:內地稅字[2001]106號頒發日期:2000-06-13
地 區:內蒙古行 業:教育時效性:有效
各盟市、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區局各直屬機構、事業單位:
現將自治區財政廳《關于2001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內財會[2001]359號)轉發給你們,望依照執行。根據我系統的實際情況,區局只負責組織本局及駐呼的直屬機構及事業單位的繼續教育工作,各盟市、計劃單列市局和區局在外地的直屬機構的會計人員一律在當地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區局不再統一組織。
內蒙古自治區地方稅務局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