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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國家稅務局轉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防汛專用等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車輛購置稅
文      號:湘國稅函[2001]135號
頒發日期:2000-06-21
地   區:湖南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防汛專用等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的通知》(財稅[2001]39號)轉發結你們,請遵照執行。關于防汛專用車和森林消防專用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手續,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達計劃后再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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