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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于認真做好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工作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基本法規
文      號:內地稅發[2001]82號
頒發日期:2000-08-03
地   區:內蒙古
行   業:行政事業
時效性:有效

各盟市、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區局各直屬機構、事業單位,東風場區地方稅務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新《征管法》)已經在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上通過,并從2001年5月1日起開始施行。認真貫徹落實新《征管法》是各級地稅機關強化征管、依法治稅的全局性重要工作。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我區地稅系統工作實際,現將有關認真做好宣傳貫徹新《征管法》工作的通知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一、加強領導、建立機構、規范運作、從依法治國、依法治稅的高度認識、學習、貫徹落實新《征管法》新《征管法》的實施,既為“強化征管、堵塞漏洞、清繳欠稅、懲治腐敗‘提供了法律保證,也對稅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級地稅機關及全體稅務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務必要從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嚴格依法治稅的高度,充分認識實施新《征管法》的重要意義,認真學習、理解和宣傳新《征管法》,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增強依法治稅的自覺性,借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稅的水平。并結合稅收征管的實際,正確把握新《征管法》的實質,按照新《征管法》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積極開展稅收征管工作,把依法治國、以德治國、依法治稅的方針融會到對新《征管法》的學習理解中,使新《征管法》的各項規定措施真正落到實處。各級地稅機關都要切實加強領導,將學習、貫徹新《征管法》納入到規范化管理,建立機構、健全制度、規范運作、嚴格考核。自治區地稅局學習貫徹新《征管法》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李子清
    副組長:高瑞發   王玉明、佟鐵順   劉占魁
    成   員:向   東   馮壯軍   喬志明   劉豐俊   常恒峰
    唐一雄   吳建勤   周世明   常林貴   趙   雙     孫   民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稅收管理處。
    二、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將新《征管法》的業務培訓工作落實到位
    新《征管法》對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的行為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各級地稅機關和全體稅務干部要自覺適應形勢發展的客觀要求,要通過學習新《征管法》不斷加強各級地稅機關和稅務干部隊伍的自身建設。要通過層層培訓,進一步提高現有稅務干部的政治、業務素質。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部署和要求,將培訓工作納入各級地稅機關的干部培訓教育計劃。自治區地方稅務局將在7月中旬舉辦一朗對各盟市的新《征管法》培訓班,以作好對各盟市的師資培訓,各盟市要在區局培訓師資的基礎上,切實作好對本局機關科室全體稅干和旗縣級稅務局(分局)的師資培訓,旗縣級稅,務局(分局)要做到全員培訓。在培訓過程中,要統一使用國家稅務總局編寫的《新征管法培訓教程》(由區局統一組織訂購,區局機關由區局征管處訂購,各盟市按區局要求組織訂購。)以保證正確理解、掌握法規的要求,正確貫徹執行新《征管法》的規定措施。培訓工作要在三季度內完成。為了促使各級地稅機關的培訓工作扎實有效和檢驗培訓的結果,各級地稅機關可根據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組織相關的業務測試和知識競賽。區局將在2印1年底前,選擇適當時機,對各地區的培訓情況組織抽查測試考核。
    三、抓住契機、大力宣傳新《征管法》,促進稅收征管工作的順利開展
    各級地稅機關要抓住新《征管法》頒布實施的這一大好時機,積極做好新《征管法》的宣傳、輔導、貫徹、落實工作。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信息網等宣傳工具,采取生動活潑的形式,向廣大群眾廣泛深入地宣傳新《征管法》。要充分發揮辦稅服務廳的宣傳功能,通過設置咨詢臺、公告欄、咨詢電話等形式,不失時機地向納稅人宣傳、輔導新《征管法》。各級地稅機關的稅務干部,更要認真履行新《征管法》賦予的責任與義務,既要當好征稅員、也要當宣傳員,在日常檢查、納稅輔導過程中,向納稅人講解新《征管法》的有關內容,使新《征管法》的知識在納稅人中人人皆知、家喻戶曉。使新《征管法》的宣傳、輔導、貫徹、落實貫穿于整個稅收征管工作之中。同時,為了使新《征管法》更加廣泛深入地扎實開展,確保組織收人和宣傳輔導工作兩不誤,各級地稅機關也可以借助中介機構的,力量,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對所轄納稅人的新《征管法》培訓 (輔導)工作,借以使廣大納稅人熟悉稅收征管法律法規,提高納稅意識和依法納稅的自覺性,進而營造在社會上學稅法、用稅法的良好氛圍。為了支持和配合各地做好此項工作,國家稅務總局和自治區將編印宣傳掛圖以及有關宣傳手冊,免費供各地向納稅人及社會各界發放。
    四、嚴格按新《征管法》開展稅收征管工作
    新《征管法》進一步規范、完善了稅務機關的征稅行為和執法權力,同時加強了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和對稅務機關的監督,規范了征納關系,各級地稅機關要嚴格按這些規定不折不扣的執行,認真領會其深刻含義,堅持“出以公心、事業為重、強化征管、依法治稅、忠于職守、創造業債”的地稅價值取向,牢固樹立依法進行稅收管理的指導思想,在突出嚴格管理的基礎上,強化服務,嚴格執法,科學管理,做到健全機制、強化監督、規范管理、依法治稅、依率計征。一要按照新《征管法》的有關內容要求,進一步充實完善規范化管理考核的指標設置、程序規定、考核重點,不斷提高征管質量和水平;二要進一步改進執法工作作風和態度,在強調納稅人義務和責任的同時,注重規范稅務機關內部的執法行為,按照“兩權監督”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內部各項監督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嚴格做到公正執法、廉治奉公、文明高效;三要以貫徹新《征管法》為契機,積極推進征管機構和人事制度的綜合改革,促進征收管理;四要準確掌握新《征管法》賦予稅務機關的執法手段,既要充分體現稅收執法剛性,又不能超越權限、違反有關程序規定。對新《征管法》已有明確規定的,要認真貫徹落實,嚴格按規定不折不扣地執行,對新《征管法》中不具體、規定不十分明確的問題,要及時請示,力求做到執行稅收政策準確嚴密。五要正確把握和處理好收入任務和依法治稅的關系。各級地稅機關要按照“依法征稅、依率計征、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的基本原則,對多征、少征、不征、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昆庫、買稅、賣稅、引稅等問題要令行禁止,并采取強有力的措施進行一次徹底的清查和自糾。
    五、學習貫徹新《征管法》要與規范化管理的不斷深入進行相結合,進而鞏固和完善稅收征管新機制
    新《征管法》對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作了進一步明確和保護,對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執法制約作了更嚴格規定,強調了執法監督。各級地稅機關要緊緊抓住促進已創建的征管行為方式健康成長這個主題,按照“勇于改革,銳意創新,夯實基礎,扎實規范”的要求,圍繞“總結經驗,夯實基礎,總體推進,專題突破”的思路,進一步強化行為要素、行為過程、行為結果的到位達標。使稅收征管行為方式在新《征管法》的基點上,進一步規范。同時,要不斷加強內部管理,推進觀念、組織、制度、管理創新,通過建立有效的制度約束和防范機制,促進廣大地稅干部自覺提高自身素質,不斷規范自己的思想行為,有效提高稅收執法能力和水平,從而提高稅收征管質量,使稅收征管行為由“隱性”轉為“顯性”,減少稅收征管中的隨意性;要充分發揮和完善稅收征收,管理、稽查三大帳戶的作用,實現稅收征管全過程監控,防止稅款流失,做到應收盡收;要進一[步規范稅收執法程序,以現代技術手段提高稅收征管水平和效率。對在稅收征管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稅務人員,要從精神、物質、政治方面予以重獎,對稅款征收、基礎管理、稽查檢查工作中出現的以稅謀私、稅錢交易,或者嚴重失職瀆職行為嚴格追究,絕不袒護。
    六、學習貫徹新《征管法》與整頓規范稅收秩序工作緊密結合,扎扎實實做好當前稅收工作
    此次對原《征管法》進行修改的主要目的就是維護稅收征管秩序、規范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執法行為、打擊偷逃稅等稅收違法行為,這與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的目標是一致的。因此,全區各級地稅機關要抓住這一有利時機,將貫徹落實新《征管法》與整頓規范稅收秩序工作緊密結合,統籌安排部署,務求取得實效。全區各級地稅機關要根據新《征管法》的法律效力和賦予稅務機關的行政執法手段,扎扎實實做好當前稅收工作,達到既貫徹新《征管法》,又整頓規范稅收秩序的目的。
    一要正確運用新《征管法》健全基礎制度,強化稅源管理的措施,加強與工商、金融、財政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大力清查漏征漏管戶。要清查納稅人的全部銀行帳戶,檢查納稅人的財務核算資料,對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要依法追繳并進行處罰;同時要對納稅人基本情況帳戶的財務核算等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逐項進行核對,在此基礎上運用科學的手段進行稅源預測,及時糾正征管偏差;特別要加大對高收入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全面清理個人所得稅征繳情況,加強個人所得稅稅源監控,嚴厲查處偷逃個人所得稅違法犯罪活動,強化對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力度。此外要積極探索在旅店、飲食、娛樂、出租車等行業使用稅控裝置,以先進的技術手段控管稅源。
    二要按照新《征管法》關于涉稅違法行為的防范措施,加大打擊偷逃騙稅力度。各級地稅機關要按新《征管法》的規定,改變過去對偷逃騙稅“失之于寬,失之于軟”、自由裁量偷逃騙稅處罰的現象,嚴厲打擊偷逃騙稅等違法行為;要對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集中力量開展稅收專項檢查,對拒不履行納稅義務的違法行為要加大稅收執法力度,按照新《征管法》規定的條件、范圍和程序下,加大稅收執法力度,堅決依法采取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嚴格依法加收滯納金和罰款;要積極配合社會治安嚴打整治工作,重點查處一批數額大、影響大的偷逃抗稅大要案,并從重從快處理,該曝光的要曝光,該移交司法處理的要及時移交;要有重點地清查異常申報、零稅率和六假企業,對編制假帳、做假報表、虛假申報的行為要按新《征管法》予以嚴懲;要與新聞宣傳部門密切配合,有重點的開展打擊偷逃抗稅違法犯罪活動的宣傳,務求打出聲勢,打出成效。此處,各地還要對扣繳義務人不履行義務、銀行等部門不履行協稅職責的行為按照新《征管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要抓住新《征管法》頒布實施和整頓規范稅收秩序的有利時機,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大力清理越權減免稅。對在特定歷史條件下越權出臺的稅收減免政策和已享受到期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凡是稅務部門自‘己制定的立即廢止,屬于地方政府、部門越權制定的,稅務機關從現在起一律停止執行,同時要積極進行協調,盡快予以糾正,并逐級上報糾正情況,對拒不糾正的要層層向上報告,報請上級政府協助處理。各級地稅機關還要按新《征管法》的規定,加大清理欠稅的力度,對于破產、改制企業要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明確納稅義務的承擔者,嚴格執行大額欠稅處分財產報告制度,按規定行使代位權、撤銷權制度。
    四要充分利用新《征管法》賦予稅務機關普通發票管理的法律權限,進一步加大對普通發票的管理力度,全面整頓規范發票秩序。各級地稅機關要切實加強發票管理工作,對發票的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進行嚴格管理和監督。對違反發票管理規定,并拒不接受稅務機關處理的納稅人,要正確運用收繳發票和停供發票的處罰措施,增強執法剛性。要繼續開展發票專項檢查,整頓發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重點打擊非法制造和販賣發票的違法行為。要積極探索和開展發票抽獎活動,調動廣大消費者參與對發票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的積極性,防止稅款流失。稅收下管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直接性關第國家、單位、個人三者利益。因此,貫徹實施新《征管法》,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需要征、納雙方的共同努力,需要社會各方面的廣泛支持和配合。各級地稅機關要積極主動與當地黨政機關、有關部門聯系協調,取得支持幫助,保證新《征管法》的順利實施,保護稅收征管工作的順利進行;全區地稅系統要掀起一個宣傳新《征管法》的高潮,不斷增強全體公民的稅收法制觀念和法制意識,營造依法治稅的環境;廣大稅務干部要學好、用好新《征管法》,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做到忠于職守、秉公執法。通過貫徹實施新《征管法》,切實保證國家稅收法規政策的正確貫徹實施,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推動全區地稅系統各項事業的進一步發展。實保證國家稅收法規政策的正確貫徹實施,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推動全區地稅系統各項事業的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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