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奧會計在線 > 法規庫 > 正文

山西省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聯通有限公司重組過程中辦理土地、房屋權屬變更登記不征契稅的批復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契稅
文      號:晉地稅農發[2001]21號
頒發日期:2000-12-01
地   區:山西
行   業:其他
時效性:有效

各市(地)、縣(市、區)地方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聯通有限公司重組過程中辦理地土、房屋權屬變更登記不征契稅的批復》(國稅函[2001]689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山西省地方稅務局
二OO一年十一月二日

特级毛片aaa免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