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考試相關政策文 號:蘇教財[2001]139號頒發日期:2000-12-12
地 區:江蘇行 業:行政事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教育局、物價局、財政局、有關高等學校:
為適應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不斷發展的要求,進一步規范自學考試收費管理,促進我省自學考試健康有序發展,經研究,現對有關自學考試收費標準進行調整、重新核定,并新增有關收費項目,具體標準如下:
一、實踐課程考核費由每課次40元調整到每課次60元。
二、文科類本科畢業論文指導,答辯費由每人150元調整到每人150元調整到每人200元,理工類本科畢業設計指導、答辯費由每人150元調整到每人220元。
三、自學考試增考費每課次200元(試行一年)。
四、鑒于《關于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及計算機等級考試等收費標準的批復》(蘇教財[2000]58號、蘇價費[2000]218號、蘇財綜[2000]132號)試行期一年已到,現對有關收費標準正式核定如下:
1、公共英語等級考試報名費(含證書費):一至二級每人80元,三至四級每人100元,五級每人120元。
2、劍橋少兒英語報名考試費(含證書費):一至三級每人每次120元。
3、全國計算機等級報考試收費(含證書費):一至三級報名考試,筆試費每人20元,上機考試費每人50元;四級報名考試,筆試費每人30元,上機考試費每人50元。
4、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報名考試收費,每人次100元。
5、中英合作商務管理和金融管理專業自學考試費,每生每科90元。
五、上述所收費用均為預算外資金,應按規定上繳同級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顚S?,不得挪作他用。
江蘇省教育廳
江蘇省物價局
江蘇省財政廳
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