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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濱博高速公路開采黃河預備沙土征收資源稅問題的批復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資源稅
文      號:魯財稅[2001]1號
頒發日期:2001-01-25
地   區:山東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濱州市財政局、地方稅務局:

    你市《關于濱博高速公路開采黃河預備沙土是否征收資源稅的請示》(濱財稅函字[2001]2號)收悉。濱博高速公路開采的黃河預備沙土屬于“其他粘土”,根據省財政廳、省地方稅務局魯財稅[2000]12號文件規定,對在施工地就地取土用于工程建設的,不征收資源稅;對在施工地取土用作他用或在施工地以外取土用于工程建設的,均應按規定征收資源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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