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文 號:頒發日期:2001-01-31
地 區:新疆行 業:制造業時效性:有效
1、企業按其營業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交納的營業稅,按照不同行業,分別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經營稅金及附加等;但企業銷售不動產(不含房地產企業)按銷售額計算的營業稅,在計算出售固定資產凈損益時直接扣除;企業銷售無形資產按銷售額計算的營業稅應計入其他業務支出或其他營業支出等。
2、企業生產應交消費稅的產品,在銷售時將應消費稅額計入銷售稅金及附加;但企業將應交消費稅的產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產性開支等其他方面的,應按照應交消費稅額視其用途分別計入固定產價值、在建工程成本或者其他有關支出。
3、企業按規定交納的資源稅,計入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企業自產自用應稅產品按規定交納的資源稅,計入企業生產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