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金融監管制度文 號:財會[2002]1031號頒發日期:2001-03-27
地 區:全國行 業:金融業時效性:有效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你會“關于2000-2001年度證券許可證年檢情況有關處理意見的請示”收悉,根據《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年檢辦法》,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會對中天勤、華倫、中聯信、深圳同人、深圳華鵬五家會計師事務所不予通過年檢的意見,并收回該五家事務所及有關注冊會計師證券許可證。
二、同意對中審、天一兩家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限期整改的意見,不予換發該兩所及有關注冊會計師的證券許可證;整改期滿,仍未達到證券許可證管理有關規定要求的,收回其證券許可證。
附件:關于2000--2001年度證券許可證年檢情況有關處理意見的請示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深圳市財政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中國證監會各派出機構,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
附件:
關于2000--2001年度證券許可證年檢情況有關處理意見的請示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2000-2001年度證券許可證年檢情況有關處理意見的請示2002年1月7日
財政部、證監會:
根據《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年檢辦法》(財會[2001]1069號,以下簡稱《年檢辦法》),我會對各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會計師事務所2000-2001年度證券許可證年檢的有關材料進行了審核。根據《年檢辦法》,中天勤等7家會計師事務所不具備通過年檢的條件,具體意見如下:
1、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因嚴重執業質量問題,吊銷執業資格的行政處罰正在辦理,不予通過年檢并收回其許可證。
2、華倫會計師事務所,執業中未遵守準則、規則,并且該所具有證券許可證注冊會計師不足規定人數,不予通過年檢并收回其許可證。
3、深圳華鵬會計師事務所,涉嫌“麥科特”欺詐舞弊案件,正在接受司法機關調查,不予通過年檢并收回其許可證。
4、深圳同人會計師事務所,具有證券許可證注冊會計師不足規定人數,不予通過年檢并收回其許可證。
5、中聯信會計師事務所,未完成工商登記并且未申報證券許可證年檢,不予通過年檢并收回其許可證。
6、中審會計師事務所,其分支機構(原湖北立華會計師事務所)執業中未遵守執業準則、規則,并且該所內部質量控制制度不健全且未嚴格實施,不予通過年檢,限期在三個月內進行整改。
7、天一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質量控制制度需要加強,不予通過年檢,限期在兩個月內進行整改。
以上意見妥否,請予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