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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關于舊車征收車輛購置稅的批復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車輛購置稅
文      號:藏國稅函[2002]37號
頒發日期:2001-05-11
地   區:西藏
行   業:行政事業
時效性:有效

自治區交通廳征稽局:

    你局《關于舊車征收車輛購置稅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你局在路檢路查中扣留的欠繳車輛購置稅的舊車,可以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舊車計征車輛購置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1]641號)的規定確定車輛購置稅的征免。

    此復。

西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二OO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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