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車輛購置稅文 號:蘇國稅函[2002]第198號頒發日期:2001-07-09
地 區:江蘇行 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倉儲和郵政業時效性:有效
南京市車輛購置附加費征收管理辦公室:
你單位關于南京多倫多精密系統有限公司章安強先生進口一輛舊奔馳S500小轎車的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問題的請示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鑒于章安強先生申報車輛購置稅所提供的汽車證書、發貨單、海關進出境貨物查驗記錄單、進口機動車檢驗證明、進口貨物報關單等資料均表明其進口自用的奔馳S500小轎車為已使用多年的舊車,且該車報關時海關核定的價格遠遠高于車主自行申報的價格。所以,我們認為章安強先生進口自用的奔馳S500小轎車,按海關核定的完稅價格和應納關稅、消費稅計算申報車輛購置稅,雖價格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但無證據證明其理由不正當,故應予承認。
二○○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