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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舊車計征車輛購置稅問題的批復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車輛購置稅
文      號:內國稅流函[2001]14號
頒發日期:2000-10-03
地   區:內蒙古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各盟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舊車計征車輛購置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1]641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對2000年度購買,經查未繳納車輛購置費的應稅車輛,應按照新車的規定計征車輛購置稅。

    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二○○一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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