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文 號:甘地稅二[2002]39號頒發日期:2001-05-07
地 區:甘肅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地(州、市)地方稅務局,礦區稅務局,各縣(市、區)地方稅務局:
為了規范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減免申請審批表格式,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規定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審批的減免稅申請,納稅人以申報表方式(一式五份,附相關資料一份)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
二、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在申報表上加注意見蓋章后逐級上報至省局。各級地方稅務機關自留表一份,不另起正式文件。
三、省局批準后以正式文件通知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和納稅人。
四、申請審批表紙張大小以A3為準。
請依照執行。
附件:地方稅減免申請審核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