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土地增值稅文 號:蘇地稅發[2002]117號頒發日期:2001-09-05
地 區:江蘇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省轄市及蘇州工業園區地方稅務局,常熟市地方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直屬征收局、稅務稽查局:
現將國稅函[2002]61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認真做好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補充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地要進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稅預征辦法,并嚴格按確定的預征率進行稅款的征收。
二、繼續加強和房產、土地等管理部門的聯系,建立健全代征辦法,實行源泉控管,并做好相關部門的代征輔導工作。
三、各地要結合工作實際,于近期安排一次土地增值稅專項調查,找出征收不力的原因,并制定相應的措施,以確保土地增值稅應收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