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土地增值稅文 號:皖地稅函[2002]324號頒發日期:2001-09-26
地 區:安徽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地方稅務局,省地稅局直屬征收分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認真做好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2]615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提高認識,切實做好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工作。土地增值稅是貫徹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而出臺的一個稅種,各級地稅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土地增值稅征收工作對合理調節土地增值收益,維護國家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意義。要切實采取措施,規范土地增值稅日常征管工作,做到嚴格依法征收。
二、認真執行土地增值稅預征辦法。我省實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征土地增值稅,是針對房地產開發與轉讓周期較長的特點,按照土地增值稅《細則》規定制定的一項稅源控管措施,各地要認真貫徹執行。要建立正常的納稅申報制度,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新開發的項目應實行項目登記管理,及時掌握納稅人項目開發和轉讓情況,并做好項目完工后的稅款結算工作。
三、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各地要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征土地增值稅稅負情況進行調查和測算(調查表式附后),并根據調查情況,對現行的預征率提出進一步完善的意見和建議,于9月底前書面上報省局稅政一處。
四、加強部門配合,共同做好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各地要認真貫徹省地稅局、省建設廳轉發《國家稅務總局、建設部關于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皖地稅政三字[1996]184號)、省地稅局、省土地管理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土地管理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征管問題的通知》(皖地稅政三字[1996]191號)精神,加強部門配合,堅持先辦稅后辦證,建立健全存量房地產委托代征制度,共同做好土地增值稅的征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