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首頁
會計云課堂
專注輔導財會考試
東奧繼教學堂
離線觀看 暢學無憂
當前位置:東奧會計在線 > 法規庫 > 正文
地方法規庫
類 別:車輛購置稅文 號:蘇國稅函[2002]359號頒發日期:2001-12-28 地 區:江蘇行 業:行政事業時效性:有效
各省轄市、常熟市國家稅務局,蘇州工業園區、張家港保稅區國家稅務局,省局直屬分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軍隊移交的保障性企業免征車輛購置稅的通知》(國稅函[2002]963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軍隊移交的保障性企業免征車輛購置稅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