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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地方稅務局轉發關于調整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崗石資源適用稅額的通知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資源稅
文      號:穗財法[2003]1186號
頒發日期:2002-08-27
地   區:廣東
行   業:其他
時效性:有效

市財政各分局,各區、縣級市財政局,市地方稅務局局屬各單位:

    現將省財政廳、省地稅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崗石資源適用稅額的通知》(粵財法[2003]48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廣東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崗石資源稅適用稅額的通知(粵財法[2003]48號)

    廣州市財政局
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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