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耕地占用稅文 號:晉地稅農發[2003]21號頒發日期:2002-09-26
地 區:山西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呂梁行署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于對文水縣大象糧站擴建國家糧食儲備庫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稅問題的請示》(呂地稅農發[2003]3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央直屬儲備糧庫建設有關耕地占用稅征免事項的通知》(國稅發[1998]209號)規定,對從1998年下半年開始,在1999年夏收之前建成的中央直屬儲備糧庫免征耕地占用稅。除此之外的其他中央直屬儲備糧庫和地方糧庫建設項目占用耕地,應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稅。文水縣大象糧站擴建國家糧食儲備庫是2001年的項目,應按規定征收耕地占用稅。
山西省地方稅務局
二OO三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