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金融監管制度文 號:頒發日期:2002-12-05
地 區:全國行 業:金融業時效性:有效
最近,我部發現有人偽造我部公章,以我部的名義向上市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發出要求征訂有關圖書、參加有關收費法律講座等通知,甚至還有人假冒我部工作人員的名義直接打電話進行催訂。這種行為不僅騙取了公司的錢財,干擾了公司的正常經營,也嚴重敗壞了我部及我部工作人員的聲譽,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為此,我部鄭重聲明如下:
一、我部并沒有向有關單位發出要求征訂《證券投資基金法操作實務全書》、《公司法與公司運作最佳模式全書》、《上市公司建構與運作規范》、《中國證券市場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范》、《上市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全集》等圖書、參加有關收費法律講座的通知。凡是打著我部或者我部工作人員的旗號,要求有關單位征訂上述圖書、參加有關收費法律講座的通知,都是假冒我部及我部工作人員名義的違法行為,與我部及我部工作人員無關。
二、對于上述假冒我部及我部工作人員名義的違法行為,我部將向公安機關移送有關材料,依法追究假冒者的法律責任。
三、請廣大上市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投資者對此類偽造的通知保持高度警惕,謹防上當受騙。如有疑問,可以致電010-88061474進行查詢。
中國證監會法律部
200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