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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奧運會場館建設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的批復 字號 大號 標準 小號

類      別:稅收征管,耕地占用稅
文      號:財稅[2004]38號
頒發日期:2003-03-15
地   區:全國
行   業:農、林、牧、漁業
時效性:有效

北京市財政局、地方稅務局:

    你們《關于奧運會場館占用耕地申請免征耕地占用稅的請示》(京財稅[2003]2118號)收悉。經國務院批準,現批復如下:

    為支持北京市舉辦2008年奧運會,同意對奧運會場館及其配套設施建設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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