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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規庫
類 別:資源稅文 號:財稅[2004]128號頒發日期:2003-08-25 地 區:全國行 業:其他時效性:有效
陜西省財政廳、地方稅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調整長慶油田等企業資源稅稅額的通知》(財稅[2004]19號)的有關規定和相關企業的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將你省延安、榆林兩市境內地方煤炭企業及成陽彬長、旬東礦區煤炭企業資源稅單位稅額調整為每噸2.3元。
請依照執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