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營業稅,房產稅文 號:穗財法[2004]1926號頒發日期:2003-10-19
地 區:廣東行 業:行政事業時效性:有效
市財政局各分局、市地方稅務局局屬各單位,各區、縣級市財政局:
現將省財政廳、省地方稅務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軍隊空余房產租賃收入營業稅房產稅的通知》(粵財法[2004]87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地方稅務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軍隊空余房產租賃收入營業稅房產稅的通知
廣州市財政局
二○○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