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文 號:寧地稅發[2004]238號頒發日期:2003-11-29
地 區:江蘇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分局(局)、縣局:
現將《江蘇省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蘇地稅發[2004]216號)文件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江蘇省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蘇地稅發[2004]216號 2004年11月16日
各省轄市及蘇州工業園區地方稅務局,常熟市地方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稅務稽查局:
現將國稅發[2004]10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