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土地增值稅,房產稅文 號:沈地稅發[2004]205號頒發日期:2004-01-13
地 區:遼寧行 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倉儲和郵政業時效性:有效
稽查局,各分局,縣(市)局:
現將省地稅局《關于鐵路系統企業征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通知》(遼地稅發〔2004〕126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要嚴格按照省局確定的《鐵路系統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單位名單》界定征免,做到應收盡收。
二、于12月27日前將《沈陽市鐵路系統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情況統計表》報送市局財產與行為稅管理處,電子文檔上傳至FTP://市局/財行處/陳禮南/鐵路。
二ΟΟ四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