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土地增值稅文 號:寧地稅發[2004]251號頒發日期:2004-01-23
地 區:江蘇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分局(局)、縣局:
現將江蘇省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蘇地稅函[2004]185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江蘇省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蘇地稅函[2004]185號 2004年9月6日
各省轄市及蘇州工業園區地方稅務局,常熟市地方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稅務稽查局:
現將國稅函[2004]93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管理工作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省轄市地方稅務局可根據本通知的精神,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操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