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國家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轉發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車輛購置稅繳庫問題的緊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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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稅收征管,車輛購置稅
文 號:粵國稅函[2004]258號
頒發日期:2004-01-26
地 區:廣東
行 業:金融業
時效性:有效
廣州、各地級市國家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內各中心支行(深圳不發):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車輛購置稅繳庫問題的緊急通知》(國稅發明電[2004]65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有關車輛購置稅繳庫的具體實施細則請與當地人民銀行國庫部門協商制訂。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