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文 號:大地稅發[2005]37號頒發日期:2004-04-20
地 區:遼寧行 業:其他時效性:有效
現將遼寧省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供熱企業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問題的批復》(遼地稅函[2005]46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供熱企業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問題的批復
遼地稅函[2005]46號
各市地方稅務局,省局大連分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供熱企業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60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遼寧省地方稅務局
二○○五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