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免征贛州市長城照明電器有限公司2004年度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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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文 號:贛地稅函[2005]142號
頒發日期:2004-09-04
地 區:江西
行 業:其他
時效性:有效
贛州市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于減免贛州市長城照明電器有限公司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請示》(贛市地稅發[2005]40號)收悉。根據稅法有關規定,經研究,同意免征贛州市長城照明電器有限公司2004年度房產稅20999.12元,城鎮土地使用稅30704.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