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房產稅文 號:津財稅政[2005]7號頒發日期:2005-01-30
地 區:天津行 業:農、林、牧、漁業時效性:有效
各區縣地稅局,市地稅局直屬局、第一、第二稽查局:
為應對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家禽行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66號)精神,現就我市家禽養殖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對我市家禽養殖(包括種禽養殖)企業、家禽加工企業、冷藏冷凍企業及個人生產經營用的房產、土地,免征2006年上半年度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特此通知。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