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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考試相關政策文 號:頒發日期:2024-05-30
地 區:湖南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州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根據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三部門《關于做好會計專業學位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財會〔2024〕7號)規定,為做好中級會計資格考試與會計專業學位的銜接,暢通各類會計人才流動、提升渠道,現將我省2024年度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免試科目申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請免試者,應獲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境內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或會計博士專業學位,報考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可免試《財務管理》科目。
二、申報方式及時間
符合條件的人員,應在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時,由本人攜相關申請材料向報名點所在地的市州會計考辦提交免試申請,經市州會計考辦現場初審通過,省會計考辦復核確認后,可以免試。
申請時間與2024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時間一致,現場審核受理時間為2024年6月12日至7月2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免試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學信網下載的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四)湖南省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免試科目申請表(見附件);
四、注意事項
建立健全申請告知承諾制和追溯追責復核制。申請免試人員對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報的信息需承諾真實有效,所有文檔、提供或上傳的資料長期保存,作為人力資源基礎數據比對信息,無論何時,經核查發現不符合當時免試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的,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置追責,一律取消相應職業資格,據此獲得的后續職業資格或其他權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計入當事人專業技術檔案和有關誠信檔案。
請各市州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按照上述要求,細化工作流程和要求,做好免試申請者的材料受理、審核工作。
湖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