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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考試相關政策文 號:財會〔2024〕8號頒發日期:2024-06-08
地 區:全國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根據《財政部關于修改〈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的決定》(財政部令第115號),我部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財會〔2014〕22號)進行了修改。現將修改后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
財 政 部
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