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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修訂印發《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的通知

財會〔202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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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考試相關政策
文      號:財會〔2024〕8號
頒發日期:2024-06-08
地   區:全國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根據《財政部關于修改〈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的決定》(財政部令第115號),我部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財會〔2014〕22號)進行了修改。現將修改后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

財  政  部

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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