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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會計法規文 號:黑財會〔2024〕10號頒發日期:2024-04-11
地 區:黑龍江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會計師事務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財務審計秩序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30號)精神,按照《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注冊會計師行業“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財辦會〔2024〕9號)要求,現將2024年注冊會計師行業掛名執業和超出勝任能力行為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圍
(一)注冊會計師掛名執業行為。各會計師事務所對本所注冊會計師是否存在掛名執業行為進行內部自查,對發現有掛名執業或不在會計師事務所專職執業行為的注冊會計師,填寫《注冊會計師掛名執業情況自查表》(附件1)和《注冊會計師注銷注冊申請》(附件2),于4月19日前報省注協注冊部,同時交回注冊會計師證書和名章。(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民益街80號省注協注冊部,電話:0451-51174117轉2)。省注協將結合注冊會計師社會保險、個人所得稅、業務報告出具等情況對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進行檢查。
(二)注冊會計師超出勝任能力執業行為。重點檢查注冊會計師超出勝任能力執業,年度內出具100份以上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省財政廳通過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篩選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出具審計報告數量超過100份的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名單。通知篩選出的相關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自查,自查重點包括:退休返聘注冊會計師(已辦理退休手續)執業情況;不屬于退休返聘但年齡超過70周歲的注冊會計師執業情況;在業務承接、人員委派、利潤分配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是否承接承做了與自身規模、執業能力、風險承擔能力不匹配的業務。相關會計師事務所應在6月20日前向我廳提交自查報告,自查發現問題的會計師事務所應在自查報告中認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二、相關要求
開展注冊會計師掛名執業和超出勝任能力行為自查既是注冊會計師行業“四類”專項整治的重要工作內容,更是會計師事務所應盡的法定義務。各會計師事務所務必對此給予高度重視,認真配合完成自查工作,按時提交自查報告。對不能認真履行自查義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省財政廳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附件:1.注冊會計師掛名執業情況自查表
??????2.注冊會計師注銷注冊申請
黑龍江省財政廳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