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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會計法規文 號:頒發日期:2023-08-14
地 區:寧波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區(縣、市)財政局、市級各主管部門: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23年度浙江省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對我市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在我市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中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人員,會計科研及教育工作者,以及從事會計事務管理的人員(含注冊會計師協會工作人員)。
副局級或者相當于副局級以上干部、單位主要負責人、以前年度已獲得“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浙江省先進會計工作者”“最美浙江人·最美會計人”稱號的,不參加本次評選。
二、評選條件
堅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政治過硬,熱愛國家,嚴格執行會計法律、法規和《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忠于職守、誠實守信、敬業奉獻,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能力水平,近十年在會計工作中成績顯著,在本地區、本行業內得到廣泛認同,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會計工作者,可參加評選:
1.充分發揮會計職能作用,認真執行會計法律法規和準則制度,嚴守會計職業道德規范,在維護財經紀律、保護國家和單位資產安全等方面具有突出事跡的;
2.積極參加本單位重大經濟事項預測、決策、控制、分析等工作,為制定單位發展戰略、加強經濟管理、健全內部控制、提高經濟效益作出重大貢獻的;
3.在加強財務會計、管理會計和內部控制制度建設等方面善于創新突破,取得顯著效果或在省級及以上范圍內推廣應用的;
4.在會計理論研究、教書育人方面卓有建樹,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為構建我國會計理論和方法體系、發展會計教育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
5.在辦理注冊會計師業務中誠實守信、客觀公正、勤勉盡責,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突出,為我省注冊會計師行業發展走在前列作出顯著貢獻的;
6.在會計管理工作中積極進取、主動擔當、善于創新,重點改革推進成效明顯,為加強會計制度、會計行業、會計隊伍建設作出積極貢獻的;
7.除上述條件以外在會計工作中作出重大貢獻的。
因執業活動違法違紀受過行業懲戒、行政或刑事處罰,或因本人直接過失給本單位造成不利后果和不良影響的人員,不得推薦。本人所在單位在最近3年來存在嚴重違反《會計法》及有關財經法規的行為,且與本人執業活動或職權范圍有直接關系的,也不得推薦。
三、推薦名額
我市向省財政廳推薦2023年度浙江省先進會計工作者候選人13名,重點面向基層、企業和工作一線。推薦名額按照1:1.5的比例確定,具體分配如下:
(一)各區(縣、市)推薦候選人15名:鄞州區(含高新區)4名,海曙區、慈溪市(含前灣新區)各2名,余姚市、北侖區、江北區、鎮海區、奉化區、象山縣、寧海縣各1名。
(二)市國資委、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各推薦候選人1名。
(三)其他市級主管部門各推薦候選人1名。
四、推薦評選程序
(一)推薦申報。各單位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對照評選條件,集體研究決定推薦人選。被推薦人填寫《浙江省先進會計工作者候選人推薦表》,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被推薦人所在單位應將《浙江省先進會計工作者候選人推薦表》及相關佐證材料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查實后符合申報條件的,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各區(縣、市)財政局應對各單位報送的推薦材料進行審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征求相關主管部門意見,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查實后符合申報條件的,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市級主管部門應對被推薦人的材料進行審核,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查實后符合申報條件的,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所有材料以PDF格式(《浙江省先進會計工作者候選人推薦表》同時以Word版格式)于9月30日前通過浙政釘報送。聯系人:市財政局會計管理處徐燕,電話89388559。
(二)組織專家評審。市財政局將組織由會計實務界和理論界的專家、學者及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的評審專家組,對推薦候選人進行評審,擇優確定13名省先進會計工作者候選人,報送省財政廳。
五、評選推薦工作要求
各縣(市、區)財政局、市級主管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門戶網站、新聞媒體、微信公眾號或微信群、QQ群等多種途徑進行廣泛宣傳動員,爭取相關部門和全社會各界的支持,擴大評選工作覆蓋面和參與度,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優秀會計工作者參加本次評選活動。
附件: 浙江省先進會計工作者候選人推薦表
寧波市財政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