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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會計法規文 號:湘財會函[2024]2號頒發日期:2024-03-21
地 區:湖南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州財政局,各會計師事務所:
為加強會計師事務所行政監管,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7號,以下簡稱97號令)等相關規定,現就做好會計師事務所2023年度報備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備范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依法在我省取得執業許可的會計師事務所和分所。
二、報備方式與時間
會計師事務所2023年度報備實行網上報備。報備網址為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acc.mof.gov.cn),報備時間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5月31日。請各會計師事務所在此時間段內及時登錄,過時網上報備功能將自動關閉。
三、報備內容
(一)會計師事務所年度報備內容
1、對本次報備情況的簡要說明(含對報備內容真實性、完整性的承諾,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及變動情況的說明)。
2、持續符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條件相關信息(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基本情況、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或股東情況等)。
3、2023年度經營情況。
4、一體化管理情況。
5、自查自糾情況(執業質量情況相關內容可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其他內容應于2024年5月31日前提交)。
6、國際業務等開展情況及境外設立分支機構情況。
7、履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義務情況。
8、2023年度非涉密類審計報告出具數量、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報備數量、未報備原因等。
會計師事務所投保職業責任保險的,還應當提交保單復印件(保險期間應當涵蓋2023年1月1日至報備日)。
(二)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年度報備內容
1、對本次報備情況的簡要說明(含對報備內容真實性、完整性的承諾)。
2、持續符合分所執業許可條件相關信息。
3、2023年度經營情況。
4、一體化管理情況。
5、2023年度非涉密類審計報告出具數量、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報備數量、未報備原因等。
四、相關要求
(一)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應當按照本通知要求,配備專門工作團隊,按時、保質、保量地做好2023年度報備工作。
1、報備內容應規范到位。登錄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后,按系統規定格式填寫報備內容。會計師事務所對報備情況的簡要說明、一體化管理年度自評報告和自查自糾報告等應當由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簽章,并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印章;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對報備情況的簡要說明,由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和分所負責人聯合簽章,并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及分所印章。報備情況簡要說明、一體化管理年度自評報告、自查自糾報告和保單復印件按系統提示進行上傳。
2、報備信息應完整、準確。確保合伙人(股東)的身份證號等基礎信息完整,各附表之間的勾稽關系準確無誤;確保上年度審計業務收入、出具審計(鑒證)報告數量與業務報備相關數據相符;確保報備信息和工商登記信息保持一致;確保自查自糾報告與行政處罰、行業懲戒記錄相符等。
(二)各市州財政局協助做好本轄區會計師事務所年度報備工作。及時梳理掌握本轄區內會計師事務所(分所)信息,負責將報備工作通知及時發送給本轄區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利用各種渠道和方式督促本轄區會計師事務所(分所)按時完成報備,確保本轄區會計師事務所(分所)的報備完成率為100%。
(三)省財政廳開展認真核查。我廳將通過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對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網上報備信息進行認真核查,一旦發現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報備信息有誤或不完整,將予以退回,經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對報備信息進行修改后再次核查,確認無誤后予以通過。
對未按規定及時、完整報備相關材料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省財政廳將責令限期補報,約談首席合伙人或主任會計師(分所負責人),并視補交報備材料和約談情況組織核查;對報備信息與實際信息、工商登記信息不一致的,省財政廳將責令限期改正;對未持續符合執業許可條件的,省財政廳將按照財政部令97號文件相關規定處理。
(四)加強溝通聯系。請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指定專人負責年度報備及日常變更工作,并保持相對固定,以實名加入“湖南會計師事務所管理”QQ群(群號:302058380),群成員請按要求修改群內名稱(統一格式為:“事務所字號”+“聯絡人姓名”)。每家會計師事務所在群內的聯絡員為1-2人,若因工作變動,需要更換聯絡人的,應及時申請調換。
報備期間,報備業務聯系人請保持通訊方式暢通。不得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上傳、處理、傳輸標注密級的文件資料。
聯系電話:0731-85165714,0731-85165157
郵箱:hnkjc1211@163.com
技術支持電話:010-68553117
通訊地址:長沙市城南西路1號,410015。
湖南省財政廳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