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奧會計在線 > 法規庫 > 會計法規 >其他會計法規 > 正文
類 別:其他會計法規文 號:財庫〔2023〕13號頒發日期:2023-07-21
地 區:全國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財庫〔2023〕13號
財政部:
根據《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財庫〔2001〕24號)、《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中央單位非稅收入收繳電子化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庫〔2015〕92號)、《財政部關于穩步推廣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的通知》(財庫〔2021〕46號)、《罰沒財物管理辦法》(財稅〔2020〕54號)等文件規定,結合財政部實際情況,現將財政部政府采購罰沒收入、會計和評估監督管理罰沒收入收繳管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入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財政部執罰的政府采購罰沒收入、會計和評估監督管理罰沒收入,實施非稅收入收繳電子化管理,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03050199其他一般罰沒收入。
二、繳庫方式和票據使用
政府采購罰沒收入、會計和評估監督管理罰沒收入實行直接繳庫,使用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辦理繳款。財政部向被處罰對象下達《財政部行政處罰決定書》。財政部各地監管局根據《財政部行政處罰決定書》,向被處罰對象開具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被處罰對象持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攜帶的繳款碼,通過中央非稅收入收繳代理銀行將應繳款項上繳中央國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到期不繳納罰款需加處罰款的,財政部各地監管局根據財政部加處罰款的通知,開具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辦理收繳。
對于執收單位和用票單位使用的會計核算系統無法使用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數據文件入賬的,可以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的紙質打印件作為報銷、入賬和歸檔依據,同時保存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的數據文件。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實施。
財政部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