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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會計法規文 號:財辦會〔2023〕2號頒發日期:2023-01-11
地 區:全國行 業:其他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辦公廳(室),財政部各地監管局,有關單位:
為了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工作,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核算,我們對《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財會〔2004〕12號)進行修訂,起草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F印發給你們,請組織征求意見,并于2023年3月15日前將意見反饋至財政部會計司,反饋意見材料中請注明聯系人及其聯系方式。
聯 系 人:財政部會計司制度二處 沈玉凱 穆楊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南三巷3號 100820
聯系電話:010-61965106,010-61965185
電子郵箱:zhiduerchu@mof.gov.cn
附件:1.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
財政部辦公廳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