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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文 號:財綜〔2019〕31號頒發日期:2019-09-18
地 區:行 業:時效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建設局,財政部各地監管局:
為了規范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關法律法規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等預算管理的相關規定,我們重新制定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F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19年4月下達的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清算仍按照《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17〕2號)執行。
附件: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19年8月22日
附件下載: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