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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文 號:頒發日期:2019-07-04
地 區:行 業:時效性: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6號)的規定,現公布2019年管理類別為一類、四類的外貿企業名單,相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管理類別為二類、三類的外貿企業可登陸出口退(免)稅綜合服務平臺或到第二稅務分局查詢本企業的管理類別。
二、外貿企業對分類管理類別評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書面向第二稅務分局申請復評。
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快出口退稅進度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8號)的規定,取消管理類別年度評定次數限制。外貿企業相關情形發生變更的,可向第二稅務分局申請調整管理類別。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