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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銀行法規文 號:鄂銀保監發〔2021〕50號頒發日期:2021-10-14
地 區:湖北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銀保監分局、直管組,各政策性銀行湖北省分行、大型銀行湖北省分行、股份制銀行武漢分行、郵儲銀行湖北省分行,湖北省聯社,湖北銀行,漢口銀行,武漢農商行,武漢眾邦銀行,武漢東西湖揚子村鎮銀行,各財產保險公司省級分公司:
現將《關于提升縣域存貸比支持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湖北銀保監局
2021年10月14日
關于提升縣域存貸比
支持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為深入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積極推進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有關工作任務,引導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縣域信貸投放,提升縣域存貸比,支持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2021年銀行業保險業高質量服務鄉村振興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1〕44號)和《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全省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鄂發〔2021〕1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2021年至2023年,全省縣域貸款穩步增長,力爭縣域存貸比每年提高1個百分點,全面提升縣域資金適配度。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具體目標:鼓勵存貸比高于50%的縣域銀行存貸比每年要有所提高。鼓勵低于50%的縣域銀行每年提高1至2個百分點。其中,鼓勵低于50%的縣域地方法人銀行每年提高2個百分點;鼓勵低于50%的縣域郵政儲蓄銀行每年提高1.5個百分點;鼓勵低于50%的其他縣域銀行每年提高1個百分點,低于40%的每年提高2個百分點。
二、完善縣域存貸比提升工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履行提升縣域存貸比工作的主體責任,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加強對提升縣域存貸比工作的統籌部署。分解落實縣域銀行年度信貸增長和存貸比提升目標,強化內部考核評價。明確縣域存貸比提升工作的牽頭部門與專職人員,細化責任分工,加強日常監測,確??h域存貸比提升工作落實落細。
(二)一行一策、因縣施策制定存貸比提升方案。鼓勵在縣域設有分支機構的銀行考慮信貸風險防控、當地經濟發展和信用環境情況,結合當地產業規劃,綜合分析縣域有效信貸需求,堅持重點突破、分類施策,厘清思路、落實措施,建立精準幫扶工作機制,分機構科學制定資金適配性較差縣域的存貸比提升計劃。
三、強化縣域存貸比提升傾斜性措施
(一)機構管理傾斜。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堅持機構下延、人員下沉、權限下放,對存貸比低于50%的縣域銀行予以政策傾斜,優化縣域銀行從業人員年齡、專業結構,實施相應的激勵獎勵措施,建立先進行和落后行的結對幫扶機制。
(二)信貸額度傾斜。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制定縣域信貸投放計劃,優先配置縣域貸款資金,逐級分解落實,優先保障“三農”、小微等領域資金需求,確保當年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普惠型涉農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鼓勵新增可貸資金用于當地的比例不低于70%,穩步提高縣域存貸比和縣域貸款在資產中所占比重。
(三)資金定價傾斜。鼓勵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對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給予不低于50BP的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對普惠型涉農貸款給予不低于75BP的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鼓勵地方法人機構對縣域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和普惠型涉農貸款實施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或經濟利潤補償。
(四)風控措施傾斜。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內部考核中要明確縣域不良貸款考核要求,細化落實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普惠型涉農貸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項貸款不良率3個百分點的容忍度標準。將授信盡職免責與不良貸款容忍度政策相結合,切實保護縣域銀行信貸積極性。加強縣域貸款貸后管理,避免信貸資金被挪用。嚴格控制縣域“兩高一剩”行業、房地產等領域信貸投放。積極運用清收、核銷、批量轉讓等多種渠道支持縣域銀行化解不良貸款。
四、提升縣域信貸政策執行力
(一)落實創新信貸產品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探索擴大涉農信貸抵質押品范圍,加大金融產品創新力度,每年創新或推廣至少1個新產品。穩妥推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林權抵押貸款。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禽畜活體、圈舍大棚、大型農機具等涉農資產抵押貸款。發揮保險增信功能,探索開展農業保險保單質押貸款、涉農主體信用保證保險貸款。研究開發針對涉農產業鏈、特色農業產業、縣域產業集群的專業金融服務模式。
(二)落實提升融資效率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落實提升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效率“十條措施”,切實精簡申報材料,建立貸款限時辦結和公開承諾機制,提高貸款審批效率,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適度下放信貸業務審批權限,推動貸款環節、申報資料、辦理時間逐年減少。
(三)落實首貸要求。大型銀行、地方法人銀行要將小型微型企業“首貸戶”占比納入內部績效指標,推動設立首貸服務中心,主動收集無貸戶名單,加大小微企業首貸投放力度,努力實現新增小型微型企業“首貸戶”數量高于上年。
(四)落實續貸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靈活安排還款管理,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企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時遇到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大力開展“無還本續貸”,最大限度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五)落實金融服務鄉村振興重點領域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和脫貧縣產業扶持力度,努力實現脫貧地區貸款余額持續增長。細化工作流程,積極探索以村為單位、以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對象,推廣“一次授信、隨借隨還、循環使用”農戶小額信貸,加快整村建檔評級授信全覆蓋進度。大力推廣“碼上融資”“線上服務”“金融村官”等服務模式,暢通縣域融資渠道。加強支持縣域一二三產業融合、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的中長期貸款投放,保障鄉村振興重點領域融資需求。
五、拓展縣域融資渠道
(一)主動對接信用信息平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主動對接各類信用信息平臺,充分運用發改委、財稅、金融局、農業農村、市場監管、文化旅游等部門信息,為縣域信貸主體精準畫像。積極參與“信易貸”、“銀稅互動”模式,大力拓展線上“銀稅互動”,鼓勵將“銀稅互動”貸款企業范圍擴大至納稅信用C級企業。加強信用貸款產品創新,適當提高單筆信用貸款額度,力爭小微企業貸款中信用貸款占比較上年提高0.5個百分點。
(二)主動對接政府性融資擔保平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參與“4321”新型政銀擔合作機制,擴大縣域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合作對象,開發新型政銀擔配套金融產品,加大對小微和“三農”領域的信貸投放,努力實現新型政銀擔合作機制在主要商業銀行和縣域全覆蓋,新型政銀擔業務規模比上年明顯增長。
(三)主動對接“百行進萬企”平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開展“百行進萬企大回訪”活動,積極參與全省中小微企業信用培植工作,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建立縣域企業和信貸項目對接機制,對客戶融資需求分類施策,能夠滿足的應及時制定融資方案予以滿足;暫時達不到本行融資條件的,應針對具體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幫助企業消除融資障礙,對接和滿足縣域市場主體的融資需求。
六、加大縣域存貸比督導力度
(一)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各銀保監分局、直管組要選取一批有意愿、有基礎的縣市,建設國家和省級金融服務鄉村振興創新示范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參與示范區建設,在示范區先行先試創新型信貸產品、服務模式。通過示范引領,形成一批貼近實際、切實有效、可復制可推廣的縣域金融服務經驗。
(二)加強差異化監管。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按季向監管部門報送縣域存貸比情況表。各銀保監分局、直管組要分縣市、分機構監測縣域存貸比情況,按季在全轄通報。加強差異化監管,對縣域存貸比提升工作完成情況較好的銀行,采取多種形式給予正向激勵。
(三)優化外部環境。各銀保監分局、直管組要建立上下聯動、橫向協調、內外協同的工作機制,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加大對縣域金融機構的支持力度,出臺提升縣域存貸比的政策激勵措施。凈化縣域信用環境,構建對縣域地區逃廢債行為的聯合懲戒體系,協助化解縣域信用風險。大力總結、宣傳、推廣縣域金融服務的好做法、好經驗,切實破解營商環境的頑瘴痼疾,提高縣域市場主體對金融服務的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