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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1號——審核關注事項(試行)(2023年修訂)》的通知

深證上〔2023〕40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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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證券法規
文      號:深證上〔2023〕404號
頒發日期:2023-05-12
地   區:全國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深證上〔2023〕404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貫徹落實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常態化發行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制度化、規范化和透明化水平,本所對《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1號——審核關注事項(試行)》進行了修訂,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1年1月29日發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1號——審核關注事項(試行)》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1. 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1號——審核關注事項(試行)(2023年修訂)

2. 《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1號——審核關注事項(試行)(2023年修訂)》修訂說明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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