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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6號——重大資產重組(2023年修訂)》的通知

上證發〔2023〕4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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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證券法規
文      號:上證發〔2023〕49號
頒發日期:2023-02-17
地   區:全國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上證發〔2023〕49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的決策部署,規范上市公司各類重組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6號——重大資產重組》進行了修訂。新修訂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6號——重大資產重組(2023年修訂)》(詳見附件),現予以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2年1月7日發布的《關于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6號——重大資產重組〉的通知》(上證發〔2022〕7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6號——重大資產重組(2023年修訂)

2.《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6號——重大資產重組(2023年修訂)》起草說明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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