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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公開發行自律委員會工作規則》的通知

上證發〔2023〕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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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證券法規
文      號:上證發〔2023〕37號
頒發日期:2023-02-17
地   區:全國
行   業:全行業
時效性:有效

上證發〔2023〕37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的決策部署,規范上海市場股票發行活動,引導市場形成良好穩定預期,科創板股票公開發行自律委員會更名設立為股票公開發行自律委員會。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公開發行自律委員會工作規則》(詳見附件),已經第一屆股票公開發行自律委員會討論和本所理事會審議通過,現予以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19年4月4日發布的《關于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公開發行自律委員會工作規則〉的通知》(上證發〔2019〕41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公開發行自律委員會工作規則 

2.《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公開發行自律委員會工作規則》起草說明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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